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业务,促进供应商诚实守信、依法经营,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,现将不良行为供应商信息公布如下。
供应商名称 | 不良行为情形 | 处理结果 | 处理日期 |
南京市天海广告图文有限公司 | 在参加我院党群工作部2025年迎新氛围营造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2025LC131)中,响应文件提供虚假营业执照。 | 列入我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其公司和法人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。 | 2026年3月16日 |
南京市深度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| 在参加我院党群工作部2025年迎新氛围营造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2025LC131)中,响应文件提供虚假营业执照。 | 列入我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其公司和法人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。 | 2026年3月16日 |
丹阳高登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| 在参加我院2025年军训图文印刷设计制作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2025LC165)中,该公司与同项目其他参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。 | 列入我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其公司和法人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。 | 2026年3月16日 |
镇江夺目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| 在参加我院2025年军训图文印刷设计制作采购项目(项目编号2025LC131)中,该公司与同项目其他参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。 | 列入我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其公司和法人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。 | 2026年3月16日 |